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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朝行政机构有几级?
  2. 清代宫廷医疗系统是如何构成的?
  3. 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清朝行政机构有几级?

清朝沿用了明朝的行政区划,行政级别大致分为省、府、县三级,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掌握着行政、军事、监察大权。

而下面的布政、按察使是总督、巡抚的属官。和总督巡抚级别平行的还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其中驻防将军管辖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则管理学校与科举。其职权远不能与总督、巡抚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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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之下有着道的设置,道有着监察区域的性质,不是正式的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官职。

省之下正式的行政区为府,设立知府、同知、通判等官职。

府之下的行政区划则是县,设立有知县、县丞、主簿等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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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1636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共传十二帝 ,统治者为满洲爱新觉罗氏。从努尔哈赤建立后金起,总计296年。从皇太极改国号为清起,国祚276年。 从清兵入关,建立全国性***算起为268年。 清朝行政机构较为复杂,其主要行政机构见下:

1、 内阁

清代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是内阁。其内部机构有典籍厅、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处、批本处、副本库、饭银库等,各有所司。 2、 军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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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指皇帝离京外出所在地方的军机大臣办事处所。清代军机处为中央枢要机构,为皇帝草拟谕旨、处理奏折、参决机务,故皇帝每日召见军机大臣无定时。

3、 六部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总称。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专掌文官的任免管理及考核奖惩;户部掌管户籍财经的政令;礼部掌管学校教育、科举考试及礼仪、祭祀等事务;兵部掌管武职官弁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有关兵籍、武器制造、马匹饲管、武科考试等事务,并兼管邮驿事宜;刑部掌管刑罚及监狱之政令,受理刑事案件,对***案件则会同三法司以定谳;工部掌天下造作之政令与其经费。

4、 都察院

清代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名为都察院。都察院负责纠劾各级衙门、官吏之奸贪劣迹,条陈政治民生之得失利弊,参加九卿议奏事议,会同刑部、大理寺审办钦交大案及朝审、秋审,检查注销文书案卷和封驳事宜,以及稽察京师地方治安等事。

5、 翰林院

翰林院掌管国史笔翰,备左右顾问。职责是在侍从禁廷,进值讲筵,记注起居,撰拟册诰等文,纂修书史等事,并有教习庶吉士,充乡会试考官、各省学政及入值南书房、上书房等项差使。

清朝的入关后,将山海关以内长城以南的地方称为汉地、关内、内地,起初地方上设省-府(州)-县的行政区,一级行政单位为布政使司,相当我们现在的省,二级行政区为府、直隶州,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市,省级开发区,***行政区为州;后来清朝朝廷以巡抚取代了布政使司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执行官。

因为明朝时期就分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而当时会派出官差“道员”(也叫道尹、道台、道宪、观察、廉车、廉使、观察使等),这官职是介于省和府直接的,清代时期“道”这个行政单位也被保存,例如分巡道、分首道、良储道,而总督是比布政使司稍高的级别,总督一般负责两个以上的省份的政务,但总督也有负责一省的,如直隶总督,总督是正二品的官职,巡抚、布政使都为从二品。但是要说明的是职能上巡抚不是总督管辖的,只是相互监督的关系。

如我们熟知的曾国潘就曾经担任过两江总督,两江总督后来包括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总督一职在民国时期被废除,所以它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省和国务院之间的一个行政级别,总督之上就是京城的那些个机构了,最后经过京城的机构才到皇帝,本部指的就是“汉地”,所以如果算上皇帝,清朝京城到地方行政机构有八个级别,当然直隶州、府除外。

清代宫廷医疗系统是如何构成的?

常见******中,太医无所不能医,为后妃之助力。且不谈后宫规矩森严,男女大防,断不会出现宫闱内外私通之事,单说这人之精力有限,术业有专攻,太医亦然啊,必然不能全能啊。

清宫太医院人员总体情况是:院使一人,是该院行政及医疗事务的主管官员;左、右院判各一人,是该院的副主管官员,御医十至十五人,吏目十至三十人,医士二十至四十人,食粮医生(或称粮生,主要担任缮写等工作)、切造医生(负责药物的炮,炙调制)各二、三十人。上述员额,清代各朝虽有增减,总的说来,体制未变。

与现代医学类似,清代太医院亦按其长,术有专攻而分科而设,清初承明制,共设十一科,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口齿科、咽喉科、正骨科、痘疹科,至嘉庆九年,以痘疹科并入小方脉,咽喉口齿并为一科,谓之太医院九科。道光二年以***火灸非奉君之道而永停针灸科。

可见有个太医既能治伤寒,又能诊妇科,脉案任由作***,后妃得太医犹得一***,有如神助,简直天方夜谭。

再加上清代防范甚严,清初凡烹调御药,一剂药以二服合为一服煎之,待煎好后,分为两碗,一碗太医院官先尝,内臣后尝,另一碗则进奉御前。至乾隆五年则均有内臣烹调,医官不再制药

如此严密,还想在药中加点料以成其事?想死也不是这么个死法,谋逆在清代可是要被凌迟的。

所以******中给后妃堕胎,下毒毒死皇帝,这都是不可能的!

回答者:郭小凤 延安大学历史系本科生 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凡人便会生病,这也是医生职业关系对人民国家社会如此重要的原因。所以自古以来,国家和社会就对医生有固定的要求规定,我国对医生的管理的记载最早见于周,周代已有少量正式的医生和一整套比较完整的医药管理制度。到了清代宫廷医疗系统的发展基本完善,清代的宫廷医疗主要有两个机构负责:一个是太医院;一个是内务府下属的药房

(影像中的晚清太医)

太医院主要由医官构成,一般称之为“太医”,但是不是每一个“太医”都是“御医”。清朝的太医院设立于顺治元年(1644年),在整个清朝一代一直主掌宫廷医疗之事。最初设立时,设置院使和左、右院判共三人,用来管理太医院的日常事务。乾隆五十八年 (1793年)又特设管理院事王大臣来管理院务。到清光绪年,除院使和院判外,这些医官主要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等称为“御医”,人数非常少只有十三人,一般为七品官吏。第二等称为“吏目”,只有二十六人,八品与九品各十三人。第三等叫医士,共二十人,“给从九品冠带”。第四等叫“医生”,有三十人,无品。综上所述,太医院的医官总共有九十二人,但是其中只有前***的医官可以独立看病,即有处方权。第四级的“医生相当于现代医院里的助理医师,即见习医官不能独立看病。当然这些医官有其固定的医学考试制度和医官晋升制度。他们专门服务于皇室,直接听命于皇帝,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都要服从皇帝的指挥。他们的职责主要有八项:侍直、进御、扈从、奉差、储药、祭先医、诊视狱囚、施药等。其中,由院使、院判要带领所属医官,各自以所专之科分组值班,按照次序更代,随时恭候皇帝的传唤,称为“侍直”。分配在宫内值班者,一般值于御药房及各宫外班房,称为“宫值”。分配在外廷值班者,即在外直房(如畅春园、圆明园)值班,称为“六值”。他们还在皇帝出巡时跟随御医或奉旨点用,或按班轮值,都给夫马、车辆装载药材,还给账房需用等物。

有清一代,在《清宫医案研究》所记载的御医比较著名的有:康熙年间的孙之鼎、刘炳斗、黄运;康熙、雍正年间的刘声芳、李德聪;雍正、乾隆年间御医刘裕铎、陈之敬;光绪年间的力钧、陈莲舫、马文植、薛福辰、薛宝田;光绪、宣统年间的曹元恒、张仲元、佟文斌、赵文魁;宣统年间御医佟成海、任锡庚等多位。不可否认的是,成为御医就意味着身家性命全都有皇帝决定。

参考文献:

文若愚,《中国文化全知道》,中国华侨出版社,2016.03

杨叔禹,《清代御医》,《中国医学人文》,2017年第8期

个人简介:郭小凤,延安大学历史系本科生在读,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从事季我努学社影像中国史方面相关工作。曾参与学社重大项目李顿调查团资料整理工作、日本战犯笔供实录相泽养三资料整理和南京大***期间外籍侨民黑姆佩尔的撰写工作。

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其实清朝虽后期一直都存在着冗官的现象,但是说实在清朝县衙的官员真的不像现在的那么多。在清朝县一级的有品级的官员就只有九位,这九位包括县令、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庄头、巡检,以及在光绪三十二年所设立的县视学。

县令就是一县最高的行政长官,一般情况下为正七品,但是如果是京县县令,如大兴县、宛平县等就是正六品。据《清史稿》载“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在当时只要是在这个县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审案断案,是扶贫赈灾,亦是稽查狱囚等等事务都归县令管理。总的来说县令就是一县的土皇帝,虽然他的品级不高,但是执掌一县之地,可谓是实实在在的实权官职。

县丞就是县令的副手,为一县的第二号人物。他负责协助县令处理县中的一切行政事务,包括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事务,官阶为正八品。不过说实在县丞没多大实力,虽为正八品,但是职权可能还比不上一个不入流的典吏。也正是因为如此,清朝很少在各县设立县丞一职,终清一朝全国1300多个县份中只有345个县设立县丞,可想而知这个官职其实并不受欢迎,而且朝廷也觉得没啥用。

主簿是县令的佐贰官,地位在县丞之下,乃一县的第三号人物,官阶为正九品。主簿的职责就是负责一县户籍、缉捕、文书办理事务。一般情况下这个职务都是留个贡生,亦或不入流的吏目升迁所用,当然虽然主簿的官阶很低,但是在县里也算是实权人物,可调动衙役。

县视学是光绪三十二年设立的,官阶为正七品,不过虽然它与县令是平级的,可是这个官职是有职无权的虚衔,没有啥权利。当初设立县视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去看看清朝关于教育的有关改革有没有落实到各地而已。后来并常设,其职责就是定时巡察各乡村市镇学堂,然后定期考核各乡村的办学情况,有不对的地方给予改正。同时这个官职并不是只有功名的人能够担任的,在当时只要是地方有名望的富商乡绅亦可担任。



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一,知县,是清朝最小一级地方官正职官员,一般是正七品,京县知县是正六品。有人考证,还有正五品知县。知县人称“太爷”或“大老爷”。三年一任。

这里解释一下知县县令的区别。

一是知县和县令出现的时期不同,称呼不同。知县的称谓比县令出现的时期晚。秦朝统一以后设县,一般称为县令。宋朝时,开始由朝廷直接派遣官员到各县进行治理,被称为“知县事”,简称知县。二是职责范围不同。知县可以自己任命僚属,随意选拔[_a***_]人才,发布政令,赏罚、司法与监察,有专治权。县令则是坐堂审案,征收钱粮,劝课农桑。三是职位本质不同,知县是朝廷委派到地方的官员,而县令则是由地方***提拔起来的官员。

按照清朝官制,县官下面一般设有县丞、主簿、典史、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仓大使、河泊所大使、医学训科、阴阳学训术、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等官吏。

二,县丞,正八品,(京县则为正七品),统称“左堂”、“二公”、“少尹”等,人称“二老爷”。汉代时,县丞主要职责是文书。清代时,相当于副知县,类似于现在的副县长,与主簿一起协助知县,分掌一县之粮马、税收、户籍档案、巡捕、文书等事务。

县丞一般由举人、恩贡、拔贡副贡考取后任职。也有极个别进士出身,由于得罪上司,降为县丞者。

县丞有自己的办公衙署,每县是否设置县丞,设置人数多少,与该县的大小有关,有些事务繁多的县设几个县丞,而有些事务简单的县一般设置一个县丞,也可以不设县丞。

县丞的任免,归吏部负责,县令没有权力管。除了要协助县令处理公文,还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尽管是个基层小官,但县里很多大大小小的事,县丞直接就办理了,不必经过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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