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公众场合播放医疗广告什么时候能禁止?
这种广告确实让人深恶痛绝,广告太恶心,而且声音很大,一遍又一遍的播放,还有所谓医疗专家的讲解,就算捂上双耳也屏蔽不了。
我所在城市,我乘坐的几条公交线路,每天都在播放这种广告。前几年,我借助广告知道了全国男人或多或少的,都存在阳痿问题,现在通过这种广告,我又知道了大多数女性也有问题了。
不知道广告投放的审查关口是怎么通过的,根本不需要了解具体条文就知道,这种广告肯定违法。
我的意见就是必须彻查广告制作、审查、投放的各个环节,制止这种行为。
电视上的卖药广告该不该禁止?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
个人理意:无论什么产品如果投放大量广告,所有费用将是消费者买单,这是肯定的,在购买其产品时费用就会增加!!!
广告投放量大,其产品知名度高,引导消费者购买。那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是否是合格,这个就需要电视台严格把关,如果电视台只顾利益不顾质量,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举例:大家应该记得有一个阿姨,前几天头条刚报道过其事迹,经常出现在各个地方的电视广告频道,一会儿时养生专家,一会儿是什么医师教授,名头太多,这种情况就需要此人与各电视台负法律责任,明显就是骗人为何电视还有播放?一点责任都没有见利忘义!!!
回顾主题:如果禁止广告也不太现实,电视台也需要盈利才能存活,但是电视台啊、代言人啊,对所产品必须要合格才能做,一旦出现问题将名毀利流!!
真心回答,请勿喷!谢谢!!
如 葛洪牌桂龙药膏 这样的有电视台主持人热情加持并部分特型适用群众演员倾情出演的体验式,讲座式,问答式,旅游式就应该禁止。还如三七极细粉,便通,陈李记,舒筋健腰丸,等等等。一分疗效九分宣传,二分成本八分广告。
药品打广告是有要求的,只有非处方药(盒子上带有OTC标志)才能打广告,并且得备案,不仅仅是电视上,任何广告。电视上做广告的药品,效果不一定比不做广告的药品效果好,但是价格是一定高好几倍,众所周知,电视广告按时段时间收费,"时间就是金钱",并且很贵。但是,为什么那么多药厂要去烧钱打广告呢?他们傻吗? 真真傻的是部分患者,认为打广告的效果就好,到药店买药,指名是打广告那种的。正因为如此,药厂投几百上千万甚至多少亿的广告费,会带来很大的市场销量,所以电视上的药品广告很多。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打了广告,效果一般,不用国家取消,广告自然变少。
应当禁止,因为医药领域是一个专业性强的领域!电视广播媒体是没有分辨能力的!虽然具备相关的认证!但媒体毕竟还不是专业的鉴定机构和审批机构!一旦被不法分子钻个空子就有可能成为这些人的帮凶!
法无禁止即可为。符合广告法,内容经过严格审查把关的广告,无论是卖药的还是卖水的都可以在电视媒介发布。 问题是现在电视上很多卖药的广告严重违反广告法,这是不能发布的,如医药广告严禁利用患者做广告,但很多厂家明知故犯,这样的广告违反广告法,误导消费者,肯定不能在电视上发布。 要杜绝电视上违法医药广告发市,一是厂家要严守国家法律,依法依规发布广告。二是媒体要严格审查广告内容,违规违法广告一律不上,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三要重拳整治违法电视卖药广告,让违法者付出巨大成本,这样才可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广告的产生。
为什么药品可以打电视广告?
可以在大众媒体做广告的药品均为非处方药(OTC),而很多电视广告的药品都是效果不确定、不良反应不明确的,大部分是中成药。
处方药不能在大众媒体做广告,只能在专业期刊进行刊登,供医务人员参考。
我是电视台工作人员,我来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1.电视广告作为一种广告的形式,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与广告媒体签了合同,就能在媒体播出广告了。
2.从药品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角度讲,他们也要追求销量和利益,至于他们要在哪里投放广告,我相信他们的领导班子是经过了很多的论证和权衡之后才做出决定的。
3.不管是药品,还是其它的商品,做商业广告那就是宣传的一种手段。但这不代表不择手段,有必要宣传,但不提倡无底线宣传。
4.其实媒体内部也有很多你看不到的压力,你看到的可能只是一则广告,你看不到的东西还有很多。
希望这回答能帮到你,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那就来亲身试一试吧。😊
这一点您还真说错了。药品打广告,是仅限于非处方药品的,也就是药品盒上有OTC标志的药品。对于处方药,国家明确规定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的,仅允许在专业学术杂志或会议上进行宣传。
另外说一句,即便是打广告的药品,也需要特别注意。广告向来是只说好,不说坏。所有的药品都有适应证和不良反应,不能单纯信广告,一定一定要看说明书。如果是长期或者短时间大量吃的药,或者是给老人孩子吃的药,说明书一定要好好看看,适不适合病人吃。看不懂找身边专业的人或者网上求助。总之,广告只是一种宣传手段,并不能完全***信。说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两者地位不一样。广告出了问题,一般的结果就是虚假宣传、但是如果说明书出了纰漏,负责人可能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所以一定要看说明书,广告能不看,就别看了,真没多大用。
怎样才能有效打击为保健品和虚***药物代言的黑电台呢?
要真正把《广告法》落实到位,国家要建立严厉的追责机制。对于那些虚***广告不仅仅要给予生产厂家以最严厉打击,要让其倾家荡产,还要享受牢饭。对于涉嫌传播的一干人等及把关不严的媒体,一一追责,看谁以后还敢弄虚作***。
刚看到这个题目,心中有点疑惑:1,电台怎么有黑的呢?(我当成电视台了,看了大家的评论,知道说的是广播电台)。就是电台,也不是一般人成立的,如果做了违法违规的,一定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来纠正。2 把保健品和虚***药品一块提出来,有误导的倾向。这个话题暂且不提!电台做广告宣传的时候,大家肯定不知道是虚***宣传!确认是虚***药品,都是后来的事!诸如电台一类的机构,应该追责,希望法律部门为此立法!3,如果你觉得是广告的受害者,应该检举揭发,保留证据!
提到这个话题,都是权健引发的!广告在播出期间,大家肯定不知道内容是否虚***。定性虚***都是后来的事!在权健***中,就有一位知名度很高的明星代言,大家在网上已经看到了!由此事引发的,明星和电视台要不要受到约束?我觉得应该在法律上设置追责制度,有一个合理的前溯时间,3年或5年,或一个更合理的时间。证实一个企业违规经营,或代言的产品虚***,广告发布平台和明星受到惩罚,一定起到惩治虚***广告的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