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沸水汤伤专科医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沸水汤伤专科医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烫伤应该挂皮肤科还是外科没有烧伤科?
烫伤属于急性皮肤烧伤应该挂外科烧伤科,这种情况必须及时发现及时送到医院进行处理,这样能及时避免在身上留下疤痕的情况,烫伤的面积大小与烫伤的情况是否严重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严重烧伤必须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这段建议听从医生的话,配合治疗,平时需要多喝温水,促进新陈代谢的排出。
开水烫伤治疗效果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开水烫伤以后,首先要用凉水反复的冲洗,最少要充够30分钟,烫伤后由于局部组织造成损伤,表皮结构容易破坏,很容易引发细菌,所以需要根据创面大小,部位及创面的深度,***用不同的药膏进行涂抹,如果烫伤的部位较大,还需要去医院进行相关的治疗。
烫伤在别的医院就诊,可以就近医院去换药吗?
这个要看烫伤的程度和范围还有你要去的医院水平。
医学上把烫伤和烧伤都叫烧伤,按深度烧伤分为Ⅲ度,分别为Ⅰ度Ⅱ度和Ⅲ度,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浅Ⅱ度和深Ⅱ度,有句口诀:Ⅰ度红,Ⅱ度泡,Ⅲ度皮肤全坏掉。
烫伤程度还和面积有关,可用自己的巴掌粗测:自己巴掌的面积相当1%的体表面积,也有个口诀:记住3 3 3 (头面颈各占百分之三) 5 6 7(双手 双前臂 双上臂的面积) 5 7 13 21(臀部 双足 小腿 大腿 面积 ) 13 13 1(前躯 后躯 会***面积)。
一般烧伤程度分类如下:
a.轻度烧伤指Ⅱ度烧伤面积<9%.
b.中度烧伤指Ⅱ度烧伤面积10%~29%或Ⅲ度烧伤面积<10%.
c.重度烧伤指烧伤总面积30%~50%,或Ⅲ度烧伤面积10%~20%,或Ⅱ度、Ⅲ度烧伤面积不足上述百分比,但并发休克、呼吸道烧伤或合并较重的复合伤。
d.特重烧伤指烧伤总面积>50%或Ⅲ度烧伤面积>20%,或已有严重并发症者。
一般如果有深Ⅱ度或者中度烧伤以上者,建议到有专业烧伤科或医生的医院就诊,如果是更轻的烫伤一般的医院或卫生院应该都能处理。
以上是从专业医学医学的角度给你提供的参考,如果你担心的仅仅是怕换了家医院,此医院的医生拒绝给你换药,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只要你能挂上号,医院不可能拒绝的。除非因为你烫伤太严重这家医院处理不了,但从你的描述看,烫伤得应该不严重,不然需要住院治疗的。
陪床期间,家属在医院打水严重烫伤,医院应负什么责任?
医院应该负大部分责任,就不应该提供热水,不提供就不会出这事,水厂也有责任,不给医院供水就没有热水,热水器的生产厂家也有责任,谁让他设计的烧那么烫,有个30度就可以了,还有电力系统也有责任,不提供电,热水器怎么能烧水?归根结底是地球的责任,没有水这种物质人就不存在有烧水的这种行为。
这是什么问题啊,是医院让家属烫伤的吗?
我也陪护过,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反正我们那个医院,开水锅上都有提示的。
这个家属应该是成年人了吧,打个开水还能烫到,这不能怪别人吧。当然,排除开水锅出故障的情况。
你要是走平地摔了,还怪路吗?你喝水呛到了,怪自来水公司,还是纯净水公司,还是饮水器的厂商,还是杯子的厂商?
类似的索赔在医院太多了:四肢头脑正常的人在医院摔倒,掉下病床,检查床,在医院跳楼***,在医院丢了发票,在其他医院手术不满意来找你责怪门诊时不阻止他,不看书面时间预约跑来说医生说错了,都要赔偿。为什么医务人员都不愿意搭话,就是此类事情都见过,经历过。
这个看实际情况。
首先是医院无责的情况,如果这个病人家属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医院的热水器没有故障的话,那么这个事故,医院没有责任,即使到******,原告能找到的最大理由只可能是医院对设备监管不力,但是这个原因绝对不会是承担责任的要素,而且总得来的看,造成烫伤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家属打水的行为和不当操作或者不小心造成的,那么这个打水的家属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这个病人家属和家人应该杜绝“碰瓷”“讹人”等想法,积极想办法治疗,减轻伤害才是正道。
另一种情况就是医院有责任,如果有明确证据能够证明医院热水器设备有故障,并且故障和这次烫伤有直接原因,或者医院热水器设置明显不合理,很容易引起打水者烫伤,那么医院就应当为过错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到******。
如果热水器没坏,那么应该不负任何责任,但***可能会判医院赔偿,就和明明***中主要责任是电动车闯红灯但汽车车主要赔偿一样,最后医院就没有热水器了。大部分医院的窗户打不开了就是因为有人跳楼医院要赔偿,引的求死的人都跑到医院跳楼给家属留点钱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沸水汤伤专科医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沸水汤伤专科医院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