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管理33条,中医药管理3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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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医药管理33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管理33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中医药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 中医药条例共有几项?
  3.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

中医药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中药药事管理包括医院中药临床药事工作的管理、药品生产管理与供应的管理、中药质量监督管理及医院中药发展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医院中药的组织管理、人事管理、经济管理、设备管理、工作用房建设管理和中药调剂制剂、煎剂与临方炮制、库存、质检、科研业务及中药临床药学工作管理以及新技术在药事管理方面的应用等。中药药事管理为药事管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中药的临床使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中医药条例共有几项?

中医药条例共有六章,由三十九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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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条例》规定国家保护、维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

(1)促进药物合理应用,提高药物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达到对临床用药全过程有效组织实施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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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院药学转型药师观念与职责转变:面向临床,以病人中心服务患者

(3)建立适宜的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师人才梯队,充分发挥药师的专业技术作用。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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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 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品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医药管理33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医药管理33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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