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罪犯医药费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罪犯医药费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犯人在监狱***期间意外摔断腿了医药费改谁出?
罪犯在***期间的生活费和医药费均由监狱承担。
如果不是故意自伤自残的,还要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生活和劳动方面的照顾。 《监狱法》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故意伤人罪受害人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构成犯罪的,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被害人因此而受到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承担医药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取保全措施。人民******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监狱的***怎样看病?
监狱的***怎样看病?
***看病,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程序。
1、一般情况下,***有病,可以和值班警察报告,值班警察会开具批准条,由其他警察带领去监狱内医院就诊。
2、如果监狱医院经诊断,病情可以在本院处理,开具处方,需要住院的和***所在监区沟通办理住院手续,不需住院的,门诊处理后,需要服药的,开具处方,每天按时服药。
3、如果病情危重,本院不能处理需转上级医院诊治的,监狱医院会与监区沟通,及时报告监狱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带班领导视病情具体情况做出安排,有的需请上级医院医生到监狱出诊,有的需送监狱外上级医院就诊(安排足够押送力量)。
4、病情严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经必要报批,可以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达到保外就医标准,但是属于不得保外就医范围的,不能办理保外就医,只能回监狱继续医治。
以上回答供参考。
监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罪犯医药费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罪犯医药费管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