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营销企划管理营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营销企划管理营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销售主管的职责?
工作职责描述:
2.制定区域开发计划,协助销售部经理制定、合理分配代表销售目标,确保公司销售策略的执行。
3.确保内部管理系统和操作程序严格执行。
4.指导、督促代表,帮助代表分析和制定个人的市场发展***。
5.协助销售部经理进行销售人员的绩效评估、任免和奖惩,建立和发展最佳的销售队伍。
6.定期参加销售会议,汇报管理区域内销售情况和市场开发***。
7.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协助制定产品推广***,负责推广***在管理区域内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8.合理分配、管理公司的销售***。
9.定期进行客户的拜访,与学术带头人和药房主任保持良好的关系,帮助代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药店运营部主管工作职责?
答:药店运营部主管工作职责:
1、组织建立、完善部门及门店的管理制度、规范、流程,使门管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对周边情况摸底熟悉,负责门店的品类的筛选及管理,负责药品定价;
3、负责门店顺利开张,制定门店销售管理***,并与门店人员共同完成;
4、负责与当地药监部门沟通,完成药监部门的整改意见。
5、每月对门店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未完成销售指标的门店列入下月工作计划重点,并制定实施整改办法;
6、指导并管理门店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门店存在问题,及时沟通,限期整改;
7、对门店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对门店各岗位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奖惩,组织店员做有关服务意识及商品知识的培训;
9、做好门店人员的培养和岗位的储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
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食品药品监管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营销企划管理营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营销企划管理营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