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代表管理规章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代表管理规章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有哪些?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医院药学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审定医院用药目录,对拟引进的新品种和配制的新制剂进行审核、审查。
5.研究预防药源性疾病的方法和治疗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及时研究、处理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质量价格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7.对医院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8.会同医院相关部门,组织药学学术活动,如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事法规讲座等。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人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l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药品经营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以药品监督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购管理、对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
1984年9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经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正,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药品经营管理,从法的层面上,没有单独立法。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的章节中,有相关管理条款。
国家主管药品管理部门,依据《药品法》,对药品经营管理,专门制定和颁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并根据情况不同进行修订、执行。
药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有什么要求?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必须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_a***_]器械经营许可证》,还需要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购管理、对医药卫生事业和发展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
基本信息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机关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时间1985年7月1日发布时期1984年9月20日当前版本2015年4月23日修正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代表管理规章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代表管理规章内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