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器械合同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器械合同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具备哪些条件? 1991年4月10日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管理暂行门径》规定: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协作配套条件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技术管理规程;
(五)吻合国家对医疗器械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五)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以下资料:
(二)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注册科技公司可以和医疗器械厂签订合同销售医疗器械吗?
签订的合同不需要备案。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医疗器械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者,销售前应当对购货者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保证医疗器械销售流向真实、合法。买卖双方都必须要有合法的资质。
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哪些标准?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通用名称的命名应符合本规则。
第三条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与产品的真实属性相一致,科学、明确,不得误导、欺骗使用者。
第四条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应使用中文,应当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第五条 同品种医疗器械使用相同的通用名称。通用名称由一个核心词和一般不超过三个的特征词组成。
第六条 核心词是对具有相同或相似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预期用途的医疗器械最概括的表述。
第七条 特征词是对医疗器械使用部位、结构特点、技术特点、材料组成、特定属性等主要特征的描述。
使用部位是指产品的主要功能作用对象或作用点,可以是人体、组织、结构、器官的整体或部分。
结构特点是对产品特定结构、外观形态的描述。
技术特点是对产品特殊作用原理或机理的说明或限定。
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在内容上是要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来制作的,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2、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3、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4、产品标准编号;
5、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
6、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7、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
8、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第十条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定。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并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第十二条 医疗器械有商品名称的,可以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中同时标注商品名称,但是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标注的商品名称一致。同时标注产品名称与商品名称时,应当分行,不得连写,并且医疗器械商品名称的文字不得大于产品名称文字的两倍。医疗器械商品名称中不得使用夸大、断言产品功效的绝对化用语,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扩展资料: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九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有下列内容:
1、含有 疗效最佳 、 保证治愈 、包治 、 根治 、 即刻见效 、 完全无毒副作用 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器械合同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器械合同管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