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销售管理表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销售管理表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药销售许可证怎么办?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处方药管理条例?
(一)目 的 为加强处方药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 容
1、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销售人员收到处方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审核并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如不能保留原件及复印件,可抄方。同时做好处方调配销售记录。
2、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3、处方调配程序:
(1)从患者处接受由医生开据的处方; (2)执业药师审查处方的来源、日期、药品名称、数量、有无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的有效性;核对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字,交调配人员核价,调配人员调配完毕在处方上签字,并将处方和药品交给执业药师复审,复审完,由执业药师留存处方或做好处方记录及处方药销售记录,然后交调配人员包装好交患者。并向顾客耐心交代服药说明,处方或处方记录、处方药销售记录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医保零售管理职责?
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经办机构负责选择符合条件的药店作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签订医保协议:与选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经办服务:为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相关的经办服务,如参保人员的药品服务。
开展医保协议管理: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考核: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以评估其服务质量和合规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销售管理表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销售管理表格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