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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监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建立药品质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实施药品质量信息网络化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不是。医保规定经审批的慢性病和特殊病门诊最多开药一个月,医保处方药不是只能开一周。
各省市出台的药品管理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
药品零售企业的行为规则是什么
1、从事销售***药、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2、药品经营行为的基本要求有哪些药品经营行为的基本要求:(1)购进药品进行质量控制。建立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必须有真实完整地购销记录;(3)销售药品的规定。
3、法律分析: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4、综合上述,我们知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是为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行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5、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
6、第二条 各级医药生产经营行政管理部门鼓励支持和保护所有单位和个人对医药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进行社会监督。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求商店营业员奖罚制度
1、奖惩制度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商场,无正当理由,或不按请***程序请***,擅自不来上班,或***期已满未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工资50元,年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合同。
3、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4、、上班时间尽量不要异性朋友探讨,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服装店薪酬奖罚制度 店员试用期为1个月,薪酬为[_a***_]800+2%销售额提成。 店员过了试用期后以半年为一个时间区间进行绩效评定后做薪酬调整。